九江市“三个坚持”确保国有林场改革质量

21.10.2014  11:02

自10月起,九江市要求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抢抓时间,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仔细梳理,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提高、细化实施细则,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在具体操作中,要做好“三个坚持”,确保全市国有林场改革质量。

一是坚持把握公益型改革方向。该市纳入国有林场改革的有27个林场,经营林地总面积123.39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达92.58万亩,占林地面积75%。要将大多数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各县编办负责确定国有林场的“三定”方案,要科学合理地核定事业编制,将定编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定性定编到位。

二是坚持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全市国有林场和职工要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人事、社保、财政、编办等部门应进一步分工合作,落实责任,对林业行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操作办法、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多项政策要吃透吃准,切实将改革政策用足用好,执行到位。同时,要抓住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契机,积极申报计划,着力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三是坚持做好林区稳定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保障林场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干部职工稳定;要严禁借改革之机推倒重来,瓜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严防借改革之名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各地要利用林场现有资源,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谋划林场后续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提高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拓宽经济来源,实现职工增收,促进林场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