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下待售野生狐狸 报森林公安救助(图)

11.03.2014  20:22

  通海森林公安救助一只狐狸

  7日晚上7点25分,通海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位群众普某的电话称:“我家有一只疑似狐狸的野生动物,请你们出警救助。”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普某家中进行处置。

  据普某介绍,这只野生动物是其亲戚外出旅游时,在途中看到有人销售,担心被他人购买去杀害,就出钱买下了。平时,普某也常看电视里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便打电话交由森林公安来处置。

  此后,通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该动物带回局里,对其进行了图谱比对和身体检查后,民警确认该动物是狐狸,属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无受伤痕迹,并于次日早晨将其带到森林密集地放归大自然。据了解,狐狸在野生状态下主要以鱼、蚌、虾、蟹、蛆、鼠类、鸟类、昆虫类小型动物为食,有时也采食一些植物,居住于树洞或土穴中。

  都市时报 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