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发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不合格要降级

26.12.2013  14:00

  本报讯 记者章娜、实习生赵梦杰、苏蕾报道:12月25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该市近日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岗位设置、岗位竞聘、岗位聘期考核等进行了规定,值得关注的是,事业单位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被降级。

  据了解,在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要求上,把管理岗位分为3至9级职员岗位,分别都须在上一等级上工作2至3年方可提高级别。同时,把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至12级,把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级。根据最新出台的处理意见,岗位竞聘一般应采取逐级竞聘的方式。事业单位聘期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聘期考核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考核要求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将其聘任到低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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