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光:吃饭后索取发票是谁“不要脸”?

13.02.2014  12:15

  市民曹女士很郁闷。她发现自己前几日吃饭后索取的发票抬头上,打印着“不要脸女人”几个字。(2月12日新京报网)

  “本店店小利薄,概不开发票”,类似这样的纸条经常会在一些小饭店、餐馆看见,说来也奇怪,这些小纸条的确很管用,大部分客人吃过饭就不再管老板要发票。久而久之,去小饭店吃饭不开发票已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事。

  店小利薄不开发票情有可原,为何一些大饭店、酒店甚至星级酒店也能做出如此勾当?有些饭店为了不给顾客开发票,以利益诱惑“不要发票,我给您打折”。其实打折后也没差几个钱,但是很多顾客还是禁不住“蝇头小利“的诱惑。

  少开一张发票,店老板就少向国家纳一份税。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税收是国库收入一项重要来源,少纳一份税,国库就少一份收入。如果每个店家都不开发票,偷税漏税,国库收入减少了,老幼病残谁来救助?老百姓的福利又从哪里来?

  “这是一个失误,可能系统出故障了。”粤北小城饭店三里屯店负责人表示。笔者想,即使这是一个错误,系统故障为什么偏偏会出现“不要脸女人”这几个字呢,这几个字没有人打上去又从何而来,该做何解释呢?笔者不理解,相信大家也不会理解。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款项时,应主动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主动索取发票,既是消费者为维护自身权益具有的权利,也是监督纳税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而应尽的义务。曹女士索要发票,是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对纳税人监督的行为,更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索取发票何谈“不要脸”,试图偷税漏税才遭人摒弃。作为消费者,我们要行使我们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