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昌举行

17.10.2014  12:42

   10月15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南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出席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朱秉发、谢亦森、马志武,秘书长魏民和委员共5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赵爱明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任前发言。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郑为文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晓军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世忠为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容兴所作的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该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陈卫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决定罢免陈卫民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免职事项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朱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和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供稿/摄影:侯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