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落实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4月8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姜有为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府201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听取法规处对办理工作的安排意见。4月9日,受姜有为主任委托,党组成员、省扶贫办主任孙德华主持委内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传达2014年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总结我委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安排部署2014年的办理工作。
会议指出,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式,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省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认真地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融入到工作之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依法办理、依法回复、依法落实。
会议强调,要结合落实年度重点目标责任制要求,强化办理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处室工作统筹考虑,与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建立领导有力、落实有法、沟通有效、答复有章的办理工作机制。把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要落实到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沟通能力强的承办人,确保件件有人抓,办理有成效。在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办理质量,始终把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效果的重要标准,全面加强主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提升面复代表、答复提案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今年全委的工作任务很重,希望各承办处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做到各项任务相互兼顾、相互促进,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落实好今年我委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实效,达到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有效促进发展改革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