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废止757件党内法规制度

05.04.2014  19:55

  近日发布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978年—2012年6月)的决定》提出,1978年以来制定的河北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757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390件继续有效,其中28件将作出修改。河北今后一般每5年对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1次。

  按照中央统一要求部署,河北将分两个阶段开展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底制定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1949年10月至1977年底制定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此次《决定》的发布是对1978年至2012年6月期间制定的1147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成果。集中清理工作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