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改为年报 10月1日起实施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宣讲会现场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1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赵晓光)9月1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巡回培训宣讲团来昌宣讲,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认缴制”、“年报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先照后证”等政策进行解读。其中企业年检改为年报,自10月1日起实施。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企业年检改为年报 10月1日起实施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之后,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年报与年检并无关系,年检已经废除,企业在1月日至6月30时间段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有步骤地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可以提高经济活动效率,减少交易费用和机会成本,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面向市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银行系统信贷评价登记系统、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登记年检等系统的作用,培育以企业为主体、服务全社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企业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企业信用信息披露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工商登记制度将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新政透出“宽进+严管”的政策导向,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现行制度下,先要到主要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往往难以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改革后,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要从事需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向主管部门申请。在等待许可期间,创业者可以着手开展一些筹备工作,这就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了大量时间。新政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
在本次宣讲的最后,宣讲团就企业代表提出的有关年检、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企业异常名录、违法企业名单等方面的相关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与会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新政为企业注册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企业成本;通过此次宣讲,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股东的出资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