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纪委传达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
11月4日下午,吉安市纪委常委会召开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出席并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穿了“全面”与“从严”的要求,既为全体党员制定了行为规范,也向全国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带头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又监督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好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在全系统掀起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使全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切实围绕中心,坚决抓好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开阔视野,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用新知识、新理论武装自己;四是结合全会精神,做好正在做的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会议强调,要迅速掀起宣传和学习《准则》和《条例》热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认真对照修订前后的《准则》和《条例》学习透彻,做到深学、真懂、善用、会用,为更好地履行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职能奠定坚实基础;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强化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会议精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思想意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队伍不是一块纯洁的净土,要强化监督整改,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