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停车费放开是否会引起乱涨价?

13.01.2015  21:38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杨毅沉、刘宏宇)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公众担心此次价格管制放开是否会造成小区停车费上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对“新华视点”记者表示,放开业主共有车位停车收费,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价格放开后,意味着管理部门将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

  “新华视点”记者就其中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焦点1:是否会涨价?

  调查:一线城市车位缺口巨大,有些地方价格未放先涨

  事实上,此举出台以前,部分地方已出现小区停车价格“未放先涨”、政府指导价“失控”等情况。

  目前,国内一线大城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基本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如北京规定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每月收费最高不得超过150元;深圳住宅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每月110元;广州价格稍高,一类地区月租最高为500元,二、三类地区最高月租价为400元。

  一方面是小区停车收费不高,但另一方面,城市整体停车位不足、一户多车等现象带来的车位供需失衡,小区停车难问题日趋严重。

  北京市政府的一份文件显示,2013年末,北京拥有正式停车位276万个,而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561万辆,刨去几十万辆公车,私家车夜间停车位缺口至少有200万个;广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约260万辆,其中小汽车已达到190多万辆。但与之配套的汽车泊位数在册登记的仅为63万多个,汽车保有量与在册登记泊位数之比大概为1:0.33,也就是说,每三辆小汽车才能提供一个规范的停车泊位。而据调查,广州市60%左右的私家车夜间没有固定停车位。

  失衡的供需关系,造成一些地方住宅小区停车价格出现不同形式的“未放先涨”。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中心城区住宅配建停车场的个人产权车位,月租最高为每月2300元。在中心城区的149家住宅停车场中,仅有4家控制在政府最高指导价范围内,超过97%的停车场收费高于政府最高限价。

  各种变相涨价也层出不穷。此前北京市价格部门曾接到投诉称,有居住区停车场甚至欲一次性收取20年的停车场管理费和租赁费;位于北京南四环的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出现在小区内外没有停车审批、不该收费的道路范围却被收费等现象。

  曾代理多起小区物业纠纷官司的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对记者表示,除了私自涨价,一些住宅小区还把停车费计入物业费,造成变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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