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供销社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赴冀鲁蒙学习考察合作金融
6月4日-10日,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赣州市供销社主任邓才华带队,副主任廖德军、市财政局及部分县供销社、合作社一行,分赴河北省供销社、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供销社、山东新泰市供销社等地专题学习考察当地农村合作金融运营模式,并与全国供销总社中合联公司签署了赣州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观摩了该集团公司农村金融信用合作运营平台建设情况。
在河北省,考察组参观了合作金融大厦,河北省供销社副主任郭志江介绍了河北省供销集团互助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农村产权交易所等金融公司的经验,双方就如何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合作金融发展进行了交流探讨。考察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河北省正定县塔元庄村供销合作社、塔元庄村社区服务中心瑞天大厦购物广场及其直营店和华安机电市场,听取了该社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经验介绍。
考察河北省正定县南岗供销社
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组一行考察了土默特右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资金互助会,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资金互助会的合作模式、运作方式、防控风险、绩效评估和项目发展规划,当地领导介绍了当地财政和农牧部门分别出资500万元、400万元组成风险补偿金、联合社组织合作社共同出资共计1000万元,与银行共同合作,通过授信贷款杠杆放大的方式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做法。
考察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供销社
在山东省,考察组了解了新泰市供销社谷里镇基层供销社中合农村服务综合体的运营方式、功能定位和该市在新泰天亿农作物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基础上组建信用服务部的操作模式,观摩了该社新型农民金融信用合作的合作模式、操作流程和软件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并与新泰市供销社进行了座谈交流,还听取了该市供销社将农民信用合作与土地托管相结合,帮助农民解决“种地难”的经验介绍。
考察山东省新泰市中合农村服务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