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烟草局加强保证金制度管控避免招投标纠纷

12.11.2014  10:30
  针对容易引发招投标纠纷的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管理工作,日前,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保证金管控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有效避免纠纷的产生和矛盾升级。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凡是5万元(含)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中标方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实施部门为基建办或办公室,并接受监察科的事后监督。

  二是明确收取比例。收取比例原则上为合同金额的10%;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如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细则》,项目合同已具体约定了收取比例的,依照约定执行。

  三是明确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转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

  四是,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规定中标方如不履行项目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除外),项目经理和其他技术人员上岗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工期达不到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等,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