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权益,导游工作席只是一个开始
8月3日,旅游大巴“导游工作席”设置暨专用座套发放仪式在山东泰安举行,130个专用座套被免费发放给当地各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公司。发放仪式上,泰安市导游协会、泰安市旅行社协会、泰安市交运旅游集团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设置“导游工作席”的合作备忘录,三方共同确认了“导游工作席”为旅游车辆司机后方第一排座位。
关爱在行动
说起设置“导游工作席”的初衷,泰安市导游协会会长谢方军感慨万千地说,“从去年年底就开始酝酿,今年5月份,海南旅游大巴高速路上出车祸,坐在副驾驶上的导游当场身亡,给了我们太大触动,整个工作也随之加快。”
谢方军回忆说,有次他做地接,全陪是一位刚刚参加工作的实习导游,由于车上没有空座,只能站在司机旁边,也没有扶手可以抓。路上,由于紧急情况司机急刹车,实习导游由于站立不稳,直接撞到了车前的挡风玻璃上,玻璃粉碎,导游头上也顶起个大包。“但小姑娘问的第一句话竟是,这块玻璃她要赔多少钱,”谢方军说,这件事让他觉得很辛酸。
“类似的磕磕碰碰在带团中太常见了,每个导游都遇到过。有时候带团又累又困,看着游客在车上都睡得挺香,自己却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泰安市导游协会副会长、双龙旅行社副总经理王立民感慨道,很多导游跟他抱怨,往折叠椅上一坐,总觉得低人一等,没有归属感。
泰安市东岳导服中心主任张莹告诉笔者,近年来,国内出现多起旅游车事故造成导游身亡的事件,使在旅游车上工作的导游员安全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而在旅游车辆上设置一个专用的“导游工作席”, 既方便导游员与司机的沟通、向游客进行讲解和互动,也有利于保证导游员的安全。
于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他们开始多方奔走寻找赞助商制作导游专用座套,终于在某玉制品公司的赞助下制作完成了300个导游专用座套。而为了能够尽快在全市覆盖“导游工作席”,张莹说,他们采取三方联合作为突破口,即联合泰安市导游协会、泰安市旅行社协会与泰安交运旅游集团共同签署关于设置“导游工作席”的合作备忘录。“如果专用座套只是单发给导游,旅游车队也许不同意设置导游专座,如果缺乏了旅行社的支持,旺季为导游让出座来也将成为泡影。三方联合才能真正推动导游专座的落实。”
实施不容易
发放仪式上,泰安市导游协会、泰安市旅行社协会、泰安市交运旅游集团三方共同确认了“导游工作席”为旅游车辆司机后方第一排座位,座椅上覆盖有明确标志的“导游工作席”座套,并谢绝其他人占座。张莹说,“这也就相当于泰安官方发布了将要在旅游大巴车上给导游留个专座出来,辛苦工作的导游们再也不用坐在大巴门口处不安全的折叠椅上了。”
“首先我们不叫导游专座,而叫导游工作席,让游客有个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个座位是留给导游工作用的,而不是导游故意去占座了。”王立民介绍说,“另外导游专用座套上我们用了好几种颜色显得比较醒目,座套上标有泰安旅游logo、泰安市导游协会字样,很正式。这也有利于逐步培养起游客不占导游工作席的自觉意识。”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导游工作席”设置起来其实困难重重。如今在泰安能落地实施,全国优秀导游员、泰安瀛泰国际旅行社导游部经理张娟体会最深。
早在2011年底,张娟在参加了一次全省旅游会议时,就提出设置导游专座一事,期望导游在大巴车上工作时,能拥有一个跟客人一样的正座。张娟所在的旅行社曾制作了一批导游专座座套,但长期堆放在仓库,一直没有发出去。“如果导游连个专座都没有,拿着这个座套又有什么用。”
笔者了解到,目前全国部分地区也曾针对“导游专座”做过规定。如厦门曾在33座以上的旅游大巴车上逐步设置“导游员服务专席”,浙江省也曾率先落地实施“导游专座”。山东嘉华国旅也曾在13年将司机身后的座位设为导游专座,“那属于旅行社个体行为,”张莹表示,此次发放仪式结束后,泰安也将成为山东首个官方设置“导游工作席”的地级市。
重在推广
走访中,泰安部分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旅游大巴车在不超员的前提下,他们对设置“导游专座”很赞同。发放仪式结束后,泰安交运旅游集团的司机刘东就把座套安在了自己车上,“以前看导游坐在折叠椅上又辛苦又不安全,说实话我都很担心。”
而根据三方备忘录要求,泰安市导游协会下一步将以泰安交运集团为起点,辐射泰安各个旅游汽车公司。张莹表示,泰安现有旅游大巴车117辆,其中市交运旅游集团共有旅游车辆67辆。“发放仪式上我们一共发了130个免费座套,已经实现了全市旅游大巴全覆盖了。”
发放仪式上,泰安交运旅游集团负责人表示,目前旅游大巴上乘坐多少游客仍由旅行社来决定,在车上满员时,导游不得已还是要坐折叠椅。而旅行社也要面临利益的抉择。“所以我们才联合旅行社协会一起做这件事情,所幸的是发放仪式上,很多旅行社负责人都很积极,主动跟我们索要导游专座座套,由他们发放给导游再套到上团的旅游大巴上。”张莹说。
笔者获悉,泰安百余家旅行社以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名义加入了合作,这些会员单位将完善租车协议,明确只有同意设置“导游工作席”的旅游客运公司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协议,同时在《包车协议书》上明确注明“已按规定在司机席后设置‘导游工作席’”。
王立民说,发起设立导游工作席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得到了多数旅行社支持。“设立导游工作席,一方面能逐步培养起游客为导游让出专座的意识,一方面也能让导游得到关爱。”
声音
保障导游权益从导游工作席开始
在国内旅游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行规”——导游在旅游车上的座位是与驾驶员并排的可折叠的“副驾驶座”,被称为“导游座”或“导游位”。
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导游在“导游座”上因事故身亡或者致残的事件时有发生,而这些事故基本上都是追尾或者撞击前方障碍物等所致。
旅游车不是中巴就是大巴,行驶中速度一般都比较快,如遇特殊情况,紧急制动距离也会比较长,又没有前面的“大鼻子”作为缓冲区,加上司机自我保护的本能,因此“导游座”的位置就是全车最危险的,车体越大,危险系数就越高,尤其是遇到相撞、追尾等事故,直接受到生命威胁的就是坐在副驾驶“导游位”上的导游。血的教训,让社会舆论和旅游行业逐步开始关注导游的安全问题。
近年来,除了个人与媒体的努力,全国部分地区也曾就设置“导游专座”做过尝试。如厦门曾在33座以上的旅游大巴车上逐步设置“导游员服务专席”,浙江省也曾率先落地实施“导游专座”,取消了副驾驶上的“导游座”。北京旅游委2014年8月曾下发通知明确要求“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或折叠座椅位置,不得设为导游员专座”等,这些做法都是值得肯定的。
8月3日,山东泰安举办了旅游大巴“导游工作席”设置暨专用座套发放仪式,130个专用座套被免费发放给当地各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公司,且导游协会、旅行社协会和交运旅游集团三方签署了关于设置“导游工作席”的合作备忘录,共同确认了“导游工作席”为旅游车辆司机后方第一排座位。泰安由此成为山东首个官方设置“导游专座”的地级市。凡此种种,让我们看到了保障导游工作安全里一个个实质性的进步。
这些进步的取得,离不开某些个人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的积极建议,离不开媒体长期的关注和呼吁,也离不开旅游企业和各级旅游部门对导游安全的逐步重视。“导游专座”从理想变为现实,让我们看到了导游的合法权益是需要积极争取的,合理的利益诉求需要正当的表达机制,能够让一些问题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然后由量变到质变,推动问题最终得以解决。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是一个社会、一个行业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进步的表现,值得提倡和鼓励。
7月29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构建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与服务质量挂钩、基本保障健全的导游劳动权益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实现导游体面劳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这是三部门首次专门针对导游劳动权益保障出台的指导意见,将对导游劳动权益保障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导游的权益是多种多样的,相信“导游工作席”只是一个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旅游行业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日后必将有更多保障导游权益的措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