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做好政府购买城镇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07.12.2015 17:24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城镇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
从2016年起,各市、县(区)要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的运作模式,并利用其优势争取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当前,各地要立即启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在今年内实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要步骤有七个:一是界定购买范围;二是明确购买主体;三是纳入预算管理;四是确定购买方式;五是优选实施主体。六是签订购买合同;七是支持申请贷款。
《意见》确定了以多种方式支持政府购买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是利用政府债券支持。对财力困难的县(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预算安排有缺口,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在核定的限额内可通过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二是财政贴息支持。加强财政对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力度,对财力困难县(市)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按财政部规定予以贷款利息补贴,贴息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按项目实际贷款期限确定。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合同管理和加强绩效管理。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07.12.2015 17:24
故
事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
关于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机关党建
关于2020年度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为弘扬“五四”精神,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