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23条工作措施向红包喊“停”

03.04.2015  00:31

  从3月26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2015年委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暨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部署会议上获悉,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围绕落实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出台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赖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工作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23条内容:一是深入开展拒收“红包”思想教育。包括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反腐败形势教育。把拒收“红包”纳入医疗机构廉政文化建设、医疗机构经常性教育、新进医疗机构人员岗前培训、医学院校在校学生教育等7条具体内容。二是认真落实“红包”问题治理的制度规定。包括落实医疗机构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落实医药产品购销诚信管理。落实“红包”清退机制。落实“红包”拒收、清退登记工作。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完善医德医风档案制度等8条具体内容。三是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行为。包括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考核问责等5条具体内容。四是不断健全防范“红包”问题的机制。包括通过实施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医用耗材限价机制,从源头上压缩“红包”、回扣空间、防范“红包”、回扣问题的发生。继续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明确发生“红包”问题的责任追究等3条具体内容。

  赖厚明指出,2006年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系统多次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尤其是近年来加大了“红包”问题的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制定的23条《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了“红包”治理常态化的理念,并且紧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红包”治理的触角延伸到了卫生计生的日常业务工作和方方面面,较好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治理医疗“红包”不留死角的原则。他强调,各单位、各处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加强配合协调,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惩处收受“红包”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委直各单位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6所委直医院主要领导和医务科科长共70人参加会议。(王汉江 戴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