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供需矛盾突出 湖南举行机动车停放收费听证

11.12.2013  12:34

  中新网长沙12月10日电:停车供需矛盾突出 湖南举行机动车停放收费听证会

  记者 李俊杰

  机动车停放如何收费才更趋合理?10日,湖南省物价局在长沙举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决策听证会,就修订后待出台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25名听证代表征询意见。

  三种定价形式进行管理

  数据显示,截止目前,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50万辆以上,而城区停车位约40万个,按照国家现代城市管理经验,城市车位与车辆比1:1.2计算,车位应达到125万个,缺口数量惊人。而停车乱等问题也十分凸显,对城市管理造成困扰。

  这亦是湖南省物价局此次对现行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重要原因。

  在《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稿)中,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管理。

  商业场所、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不含银行、保险、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单位内设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则包括: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商住楼配套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以及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写字楼、货运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的配套停车场等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稿)规定,城市繁华区域公共停车场最高收费标准每小时白天5元,夜间2元;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最高收费标准每月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白天每小时5元,夜间1元,但每车位每天最高不得超过20元。

  对于外界广为关注的公立医院停车场收费问题,上述听证稿称,公立医院停车位足够来往车辆正常停放周转的,不得对与就诊有关车辆收取停车费,停车位不够周转的,与就诊有关车辆(凭当日就诊单据、探视卡)免费停放1小时,住院病人家属凭住院探视卡(或住院相关凭证),对同一辆车多次出入实行优惠,最高收费标准白天每小时5元,夜间1元。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实行计次收费,每次以12小时为限。

  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稿)中,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将地面停车收费从2006年的每月100元提高到了300元,一些听证代表认为价格过高。

  湖南省物价局住房旅游与服务价格处处长邓荣幸解释,根据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停车成本核算,每个车位要7万至9万元,维护费用每月需要90元至100元。所以,按照长沙市的人工成本计算,每月需要300元才能维持正常运转。

  而因地面停车位占据了公共绿化面积,影响无车业主的居住环境,《听证稿》提出将收取的70%的停车费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来补偿业主。

  此外,一部分人反映公立医院免费停车1小时太短,要求增加到2—5小时。

  对此,邓荣幸表示,部分公立医院停车位特别紧张,门诊、急诊、住院病人多,每天急救车辆、搭车就诊车辆、短时招呼探视病人车辆超出停车位周转极限,停车收费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鼓励医院职工车辆院外停放,又要鼓励加快车位周转,重点保障急救车辆、开车取诊查结果等车辆的通行。

  在10日上午举行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也是各抒己见。长沙精英保险代理公司业务经理刘宏志认为,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消费者选择余地很少,“天价停车费”的案例并不鲜见。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一般较长,他建议按天收费,同时应设最高限额标准。

  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洪林表示,车站码头收费矛盾突出,长沙火车站系上世纪70年代所规划,停车场的建设理念较为滞后,造成了如今的停车难问题。不少车辆长达数天甚至上10天占用公共停车位,对于此类情况,他认为要收取高额的停车占用费。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阮曼玲提出,对未履行职责的停车场,造成车主损失的,应该增加赔偿额度。

  湖南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罗懿表示,物价部门会认真梳理研究25位听证代表的合理意见,同时也会对有分歧的地方释疑解答,从而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