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红谷滩万达广场停车场:丢失停车卡已送还 押金却不退

11.12.2013  12:18

【问题反映】

南昌市民邓先生反映,12月2日晚,他与朋友在南昌红谷滩万达广场消费后,开车出万达地下停车场时,一时找不到进停车场取的停车卡。在停车场出口负责收卡放行的工作人员称按照公司规定,汽车出场找不到停车卡,必须缴纳100元押金,若在三天内找回停车卡,可以退回押金。12月6日,邓先生在自己的车内找到停车卡,便带着卡到万达地下停车场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要求退回100元押金,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停车卡已经过期,停车卡每天须付30元费用,他不仅要不回100元押金,还欠公司20元。邓先生听后非常惊讶,他说:“100元虽然不算什么,但是按万达停车场的规定,一张停车卡的押金竟然每天要扣除30元,这分明是霸王条款。

【记者帮办】

接到投诉后,记者和邓先生于12月6日再次来到南昌红谷滩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当问到为什么每天要扣除30元押金时,该广场地下停车场值班经理说:“停车卡丢失,停车卡内消费信息不会停止,至于每天扣除30元押金的规定,这是公司制定的。”对此,邓先生表示质疑,他说自己的车当时就已驶离停车场,和停车场早已停止了消费关系。若按照公司规定,他的车离开停车场一个月后再来退卡,那岂不是需要支付近千元押金?如若一年之后来退卡,岂不是要付万元押金?邓先生认为这种强制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当记者再次询问每天扣除30元押金的规定有何依据时,对方无言以对,只是吩咐当即把押金退回给邓先生。

【律师观点】

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张国铁,他说,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邓先生的押金,在记者的介入下成功退回,但是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对押金的规定是不是也要改一改?100元钱事小,但是作为全国的知名企业,千万不能因为这样的小事伤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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