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困境儿童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并引入“类家庭”孤儿抚育模式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邱玥)8月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开始,我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儿童生存与发展需要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将困境儿童作为重点保障对象,推动儿童补缺型福利体系向普惠型福利体系转变。
我省逐步拓展服务对象,在切实按标准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做好其他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调查摸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量,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且,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儿童福利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同时,我省大力搭建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利用3至5年,重点在50万人口以上或者孤儿数量较多的县(市)建设一批儿童福利设施,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儿童福利设施服务网络。我省各地依托条件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加快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为社会散居孤儿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矫治等服务,尽早干预并优先开展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并逐步向社会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开放,辐射有需求的家庭和社区。为使孤儿、弃婴实现更加安全接收,我省建立福利机构孤残儿童专家巡回筛查长效机制,所有院内孤残儿童必须接受专家巡诊,建立健康档案,并且借鉴南昌市弃婴安全救助中心的做法,实现儿童福利机构弃婴救治关口前移,确保弃婴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此外,我省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全面规范家庭寄养行为,认真做好寄养家庭的评估、监督工作,严格控制每个家庭寄养的人数。对于寄养的重病重残儿童,尽快转移到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或者所属康复基地接受康复训练。新建或现有儿童福利机构将设计或改造一定比例的家庭户型,招聘“爱心妈妈”,引入“类家庭”孤儿抚育模式,实现孤残儿童白天在机构、晚上回家庭的有效对接。并且,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引进专业性社会组织,探索对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的救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