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免收事主交通事故违法鉴定检测费 拟从15日起推行新政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李巧报道:8月7日,记者自有关部门了解到,南昌交警部门拟从本月15日起,对交通事故中因提取证据而产生的相关鉴定、检验费,以及在鉴定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产生的鉴定、检测费用,全部实行“免单”。
现状: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多由当事人买单
我国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死亡,以及经济损失较大,应当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交警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将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本身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都需要委托给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和判定。这些费用一直以来大都是由当事人承担。”一名谙熟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事故民警告诉记者,在检验、鉴定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少至几十元,多则成百上千元。
目前,交通事故鉴定中收费较高的项目之一是“微量物证鉴定”。如为确定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是否属于肇事车,交警须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此项物证鉴定;而据我省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一例检测费用可能就需500~2000元。另外,为了鉴定事故车辆机件性能,还需专门车辆检测台对其作出检测,此项检测收费也至少需500元。
自“醉驾入刑”实施之后,南昌交警依法强制要求涉嫌酒驾、毒驾行为的驾驶员接受检测。“检测费一般都是交警先向检测机构垫付,只要验出了驾驶员身体里酒精含量超标,他就必须把检测费还清。”采访中,一名民警向记者透露说。
不过,鉴定结果一旦出现当事人血检后酒精含量并未超标,或是尿检结果并不呈阳性,那么这笔检测费用就将由交警承担。
新政: 本月15日起拟对鉴定检测费“免单”
“从8月15日开始,以后这些事故鉴定费用可能都需要由政府出钱了。”南昌市交管局一名相关负责人透露,南昌交警拟从本月15日起,对交通事故中为判定事故原因,需采集和固定证据,因此进行相关检测、检验、鉴定而产生的各项费用;交通违法中为确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检测、鉴定费用,均不再向当事人收费。
该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鉴定、检测费“免单”,并不意味着所有费用都将由政府承担,“比如说,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之类的法医鉴定,就不属于‘证据采集’,此类费用还是需要当事人自行付费。”
记者还了解到,在“免单”范围之外的,还包括对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持有异议,提请复核申请而产生的“二次”鉴定检测费。另外,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一方坚持认为另一方可能有“酒驾”、“毒驾”嫌疑,要求交警部门对其作相关检测鉴定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需由申请方付费。
据了解,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将在近期出台交通事故相关检测、鉴定费用操作细则,并向社会公告相关惠民措施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