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主要内容
江西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主要内容
(2013年12月)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委常委会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经集体讨论审议,制定了《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计划,对14个方面23项专项整治任务、4个方面26项制度建设项目,由省委书记负总责,省长具体负责,其他常委按照分工归口认领、牵头整改。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一、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针对省委常委班子联系服务群众不够、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有差距,艰苦奋斗精神淡化、与群众同甘共苦不够等问题,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在总结运用我省群众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作出制度安排,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1、拓宽直接联系群众渠道。总结省委常委班子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探索的“五访纳谏”、“下访听诉”、“网络问政”等做法,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工作机制。省委常委每年开展1次“五访纳谏”活动,增进群众感情,汲取群众智慧;每季度开展1次“下访听诉”活动,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盼;每月安排1位省委常委,每周安排2位省直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领导干部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实现网络问政常态化。
2、改进完善挂点联系和“民情家访”制度。进一步深化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工作,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脉特困连片地区为重点,省委常委带头,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1个企业,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省委常委每人结对帮扶1户困难群众,交5—8名基层普通群众朋友,定期联系、走访、谈心。省直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确定1个联系点,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将“民情家访”制度向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拓展,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两个月至少1次、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深入群众进行“民情家访”。
3、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提升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建立健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引导党员“八小时以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党员“八小时之外”就近就便服务群众。组织开展好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
4、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便民服务体系。围绕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体系,抓好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民事务代办点,推广“一站式”办理群众行政许可、信访诉求、民生投诉、便民服务等做法,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推行县乡干部村(居)民联系卡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在有条件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居民小区(社区网格)推行村(居)民理事会制度。
5、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牵头,对征地拆迁、涉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7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为重点,开展对违规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重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完善药品定价机制,规范各类招投标、拍卖、采购行为,从制度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6、建立完善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集中排查和综合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对经法律程序处理到位仍缠访闹访的信访问题,建立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网上信访事项联合办理工作机制,集中协调解决涉及多个层面、处理难度大的信访问题。整合现有群众服务热线,规范“民声通道”和省长、市长、县(市、区)长热线电话和专门邮箱,24小时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诉求。
二、改进会风文风,减少考核评比,为基层和各级干部“松绑减压”
针对会议多、文件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制度规范,确保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真正能够解决问题、收到实效,使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腾出时间抓大事、办实事,集中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7、严格审批和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文件。按照“短、简、俭”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各类会议、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经费和规模。以省委名义召开的会议,须报省委常委会审批。大力推行“无会月”,原则上每年8月不召开任何全省性会议。大力推行“一般的公文不超过3000字,一般的会议不超过2小时”,严格控制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等。
8、严格审批检查评比活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安排。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的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由主办单位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经批准开展的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开支,其经费按批准的范围和周期纳入主办单位预算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和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一律取消。
9、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省委常委的公务活动由其所在机关办公部门负责安排。各设区市、各部门邀请省委常委出席会议或活动,应提前1周将方案报省委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报批。未经允许,各地、各部门不得安排或直接邀请省委常委参加活动。省委常委一般不出席礼仪性的庆典、剪彩、奠基、揭幕、合影、首发首映式及商务性活动。制定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