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

04.12.2013  11:19

  11月28日至29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全国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机构负责人、全国各省(市、区)和部分较大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约100余人参加会议,广东省各地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通报了全国人大内司委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初步安排。 广东、河南、陕西、北京、辽宁、浙江、江西、宁夏、天津等九省(市、区)分别从完善立法、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司法监督、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等方面做了大会交流发言。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胡宪介绍了江西省人大内司委近年来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大会还进行了分组交流发言,与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就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马馼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当前正处于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定性阶段,处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人大工作面临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大家必须充分认识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切实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各项工作。她要求,切实加强内务司法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努力开创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一是突出重点。围绕重点,稳打稳扎、扎实推进,争取有所突破。二是注重质量。坚持质量为上,力戒贪多求快,立法上务求出精品,监督上力求见实效。办事机构要为委员会履职当好参谋助手。三是改进调研。要接地气通下情,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分析,提高调研报告质量和调研工作水平。四是形成合力。各级人大内司委之间、内司委与对口联系单位和人大其他单位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供稿/摄影: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