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天网”和“亮剑”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5月14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各界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两项专项行动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战果,以及下一阶段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端窝点、断源头、摧网络、破大案、抓逃犯”为重点,始终保持对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财产等经济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通过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整治发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有效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为国家及他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据统计,今年1至4月,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经济领域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09起,破案560起(含年前案件246起),查处涉案总金额合计8.5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9.912万元人民币。
专项行动战役中,省公安厅在认真落实公安部作出的从2010年10月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决定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开展了打击银行卡犯罪、整治发票犯罪等专项行动,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一)天网行动警银携手,取得突破性进展。1至4月天网行动中,我省公安机关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30起,破26起,涉案金额3168.5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抓获上网逃犯29名,其中协助外省公安机关抓获15名,收缴涉案银行卡589张,挽回经济损失387万元。破获了以张波、潘海涛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等一大批重特大银行卡犯罪案件。
(二)亮剑行动重拳出击,取得阶段性战果。截至4月30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105起,其中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28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57起、侵犯著作权案件1起、非法经营及其它案件19起;破案119起(含行动前案件),其中破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35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48起、侵犯著作权案件1起、非法经营及其它案件35起。破获的案件中包括:涉案价值100万元以上的11起,缴获假冒商品10万件以上的14起,缴获假冒商品50万件以上的7起,涉案价值500万元以上的2起,涉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等关系民生的案件125起。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9人,其中抓获上网在逃人员163名,逮捕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制假生产窝点94个,捣毁批发、销售犯罪团伙19个,缴获盗版、假冒、伪劣商品共计13919214件,涉案金额达4382.29万元人民币。
(三)打击假发票连续作战,取得新战果。在深入对发票犯罪继续实施打击整治工作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发挥连续作战、不怕吃苦的精神,共破获案件7起,缴获假发票52.4892万份,捣毁大型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向省协调小组移交线索48条。2011年4月27日,景德镇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制造发票案,一举捣毁制假窝点一处,摧毁发票贮藏窝点两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假发票成品、半成品共465000余份。同时扣押了一批制假设备(发票鋁模板二块、印刷机一台、碘镓灯硒版机一台、切纸机一台、印刷辅机一台、三轮运输车一辆、其他工具20余件)。
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专项行动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经侦部门在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
(一)集中力量破案上。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紧紧把住事关国家形象和国计民生的假农资、假药、假酒、假食品、假名牌开展重点打击,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形成一轮接一轮的打击高潮。同时坚持“打大、打多、打深”的原则,全力开展破案集中行动,严厉查处银行卡、发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件。通过建立和经营一批专案,及时查明制假、售假团伙架构、经营网络和作案规律,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依法查封、冻结赃款赃物,严惩首要分子和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彻底摧毁不法分子产、储、运、销的犯罪产业链条,给予职业犯罪团伙毁灭性打击。
(二)突出破积案追逃犯工作上。各地将在梳理出今年以前未破的银行卡诈骗案件和在逃人员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主动出击等方式,全力查破2010年前立而未破的案件,抓获行动前上网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同时,省公安厅也将设立举报平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经济犯罪活动,检举揭发即可通过拨打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电话:0791—7288183,也可直接拨打当地110进行举报。还可以登入网络经济犯罪经济犯罪举报中心www.jxga.gov.cn进行举报: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请将材料邮寄至:南昌市贤士一路39号,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邮政编码:330006。凡检举揭发、提供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经查实的,省公安厅将予以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奖励。
(三)提高打防控水平,落实协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依托经济犯罪案件管理系统,进行全省的互联互通,并向全国经侦系统开放查询,形成整体优势。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与行政执法部门拥有良好协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覆盖面。通过创新协作机制,协作配合,最终达到对违法犯罪“管、防、控、打”四位一体的作战效能。
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经侦宣传日,今年的经侦宣传日主题是“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共建和谐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