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02.07.2015  14:32

  7月1日,记者从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和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市委副书记王林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刘建平、孙黎明分别部署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和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王林云在讲话时指出,开展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长远目标与当前任务、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生活垃圾就地处理与回收利用、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四个方面的关系,强化组织、投入、宣传、督查等保障,加大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力度,突出整治违法违章建筑、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扬尘等问题,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把城乡建设成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据了解,我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目标是2015年底前,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7年底前,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省检查验收;2019年底前,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达到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平。从2015年起,市财政将连续3年按全市农村户籍人口人均10元/年的标准,每年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奖补资金730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方面,我市将重点整治城市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卫生、道路、生态和人居环境。 (钟小春 记者任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