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制定并实施迎国检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考核督查方案

13.03.2015  21:27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迎国检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南昌市公路管理局特制定并实施了迎国检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考核督查方案。

  该方案中明确规定由市公路局成立督查组,对各项目从业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督查组从履约、质量、进度、安全4个方面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定级。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并在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督查通报,并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分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履约能力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中标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不良信用记录、中止合同等方式,保证项目有序推进。

  方案中还规定县区各公路分局要积极配合市局督查组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项目法人)要在项目开工后的30天内将项目从业单位、人员信息资料上报市公路局,并在接到督查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交书面报告,而市公路局督查组则根据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