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冻猪肉收储工作的通知

10.04.2014  19:23

  

  关于做好冻猪肉收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3年12月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下跌。据监测,2014年3月24日,国内规模以上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平均收购价格同比下跌13.2%;白条肉出厂平均价格同比下跌12.2%。目前,猪粮比价跌至4.85:1,处于红色区域,连续11周低于盈亏平衡点。近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中央储备冻猪肉的收储工作。

  为抑制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切实保护省内生猪养殖企业的利益,维护全省生猪市场稳定运行和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生猪市场情况,按照《关于印发〈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赣发改价调字[2009]415号)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会同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适时开展地方储备冻猪肉收储工作。同时,要积极鼓励引导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加大采购加工力度和增加冷冻冷藏量,大力缓解生猪供求关系;鼓励引导有冷藏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猪肉商业库存,着力改善生猪供求,促进生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18日前将冻猪肉收储等有关工作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郎进良,电话:0791-8624668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