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5名卫生系统干部收受礼金被处分

05.06.2014  19:44

人民网南昌6月5日电(记者秦海峰)近日,江西兴国县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是:

1、兴国县长冈乡中心卫生院院长李新发收受礼金等问题,给予李新发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销其长冈乡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2、兴国县结核病防治所所长、肺科医院院长曾庆江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给予曾庆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销其县结核病防治所所长(肺科医院院长)职务。

3、兴国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原县卫生局局长)陈虞标收受礼金等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销其主任科员职务。

4、兴国县卫生局总支书记、副局长陈星明收受礼金等问题,给予陈星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卫生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职务。

5、兴国县卫生局主任科员曾广章收受礼金问题,给予曾广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 ,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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