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危房酿惨剧 无人监管埋隐患

05.05.2014  13:01

4月底至5月3日,记者在遂川县、吉安县的一些农村采访时了解到,现在农村建房,还是自行施工,施工中大多无人监管,质量难以保证。事实上,农房建设无人监管现象在我省大多数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赣州、樟树曾发生多起农房倒塌事故,但仍没有引起重视。

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我省日前发出通知,对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实行“八不准”,其中明确提到,不准违反质量安全要求建房,杜绝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省住建厅也明确要求,将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彻底消除农村自建住房安全隐患,为期不远。

农村危房酿惨剧

2010年10月,在赣州农村发生两起农房倒塌事故,多人伤亡。当年12月6日,兴国县崇贤乡崇贤村民谈起村里一在建房整体倒塌,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9天后,崇义县一栋7层半楼房倒塌,致一人死亡。

兴国县倒塌的楼房是村民曾昭福自建的民房,当时正在加建第四层,楼下还有人居住,楼房坍塌后将8名正在作业的建筑工人及5名房主的家人埋在废墟下。

此后,类似悲剧又在樟树上演。2011年8月3日10时左右,樟树市张家山街道郭坊村上土湖村小组一幢老屋外墙突然倒塌,造成在墙下巷道中乘凉的8名妇女和2名儿童当场死亡,2名妇女受伤。

据了解, 长久以来,农民居住房屋以自建为主,但由于缺乏建筑知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农村自建住房存在质量隐患多、房屋寿命短、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事故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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