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瑞钊副厅长深入分宜、高安督导调研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05.03.2014  18:54

廖副厅长主持召开座谈会

      2月29~30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深入分宜县、高安市检查督导调研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水利部门的领导、群众交换意见。

      廖瑞钊一行先后在分宜县、高安市召开座谈会,与当地政府、水利局、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基层水利服务站等深入交流,仔细了解工程产权明晰、工程管护主体和经费落实等情况,探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步骤与模式。

      廖瑞钊提出,要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产权有归属、管护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目标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因地制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新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积极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针对试点阶段经验少、困难多的特点,廖瑞钊建议各县应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成员单位,先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责任划分,落实到部门;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廖瑞钊希望分宜县、高安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探索实践,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发挥政府在改革中的组织和引导作用,保障各方特别是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政府购买服务的调节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确保改革按照既定方向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快确权进度,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经费来源渠道。要不断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保障水利工程设施长效运行。

      省水利厅建管处、新余市水利局、宜春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