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

16.02.2016  18:00

  ●彭集祥

  浮梁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说。县域内有着传统村落300余处,深入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潜在文化旅游资源,是推进县域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

  但当前浮梁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存在一定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确。县域内除瑶里古镇、沧溪、严台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利用外,其余传统村落并未得到有效的保护,拆除古建筑、无序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规划引领作用不强,监管力度不够。编制规划符合传统村落保护标准为数不多,现有传统村落规划,只是简单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并不能直接引领传统村落的建设。且缺乏一支专门监管传统村落建设管理的队伍,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随意翻建或修缮古屋宅院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保护经费不足,安全隐患严重。浮梁县是经济贫困县,很难拿出过多的保护经费,而乡村两级就更难。且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保护机制不顺。为此,建议:

  加强宣传,构建强有力氛围。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古村落,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公众认识水平,以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将科学有效的保护、合理的利用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改善村民生活环境,让村民得到实惠,更好地传承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构建良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氛围。

  规划引领,促进规范化管理。以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为标准,深入开展传统村落普查工作,并建立完整的传统村落档案体系。以规划为引领,编制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操作性强的建设规划,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紫线范围,确定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为规范管理行为,以县、乡、村三级组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建设管理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组建由职能部门成立的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各司其职,配合抓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保护为主,搭建利用大平台。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原则,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筹措、吸纳多方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保护方式应灵活多样,可考虑原址保护、认领、认购、认租等方式。结合浮梁县生态资源良好、历史文化悠久的特色优势,让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产业有机结合。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逐步集聚一批从事业余研究的乡土人才,培育一批致力于传统村落建设的工匠队伍。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更好地传承与发展,明确责任主体是村民,让村民参与其中、投入其中,分享保护利用成果,达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目的。

  强化监督,完善考核机制。政协、人大应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监督,及时纠正错误做法,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完善考核机制,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做得好的乡镇给予奖励,不作为、乱作为的乡镇给予惩罚。

  (作者系浮梁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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