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江西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在昌召开,为41位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颁发证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民建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全国政协委员、副校长刘木华教授当选江西首届特约监察员。
供稿:党委统战部 潘建涛 编审: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