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刘运喜:旧观念不破,胎儿性别鉴定不止

05.09.2014  11:58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公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日。(9月4日《法制日报》)

  国家卫计委再次叫停胎儿性别鉴定,反衬了胎儿性别鉴定实际上一直没有禁绝,说明了重男轻女观念在国人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如果旧观念不破,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就禁而不止,不会停下来。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社会进步的最大阻力来自于人的观念。如果观念不变,思想没有解放,我们的思维和行为被一些旧观念、旧思想左右着,那我们就只能原地踏步,无法与时俱进。

  关于男女平等的宣传可以说至少进行了数百年,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已经三四十年,一直强调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为什么仍有人不顾禁令,坚持做胎儿性别鉴定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没有根本改变。任何思想观念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都是一定社会经济现实的某种反映。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观念的形成,根源于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不发达,家庭主要依靠男儿维系,男人成为家里的顶梁柱。特别是父系氏族社会,男人的特殊贡献确立了其在家族和家庭中的绝对权威地位。

  就我国当前社会来说,仍然维持着家庭养老的传统养老方式,特别是在落后的农村,盛行养儿防老的习俗。父母年老了,由儿子负责赡养照顾,死后由儿子料理后事。不过,近几年来,养儿防老的习俗也在悄悄改变,开始出现了以房养老、社区养老、政府养老等。笔者认为,叫停胎儿性别鉴定,前提是必须改变养老方式,逐步由家庭养老向社区养老、政府养老过渡。当然,社区养老、政府养老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只有经济发达了、国家有钱了、社区富裕了,才有能力承担起养老的责任。

  综上所述,叫停胎儿性别鉴定,除了发布禁令,除了加强宣传,还必须有经济基础作保障,让人们老而无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破除重男轻女的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