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称近5年高考加分舞弊案件8成系体育加分

21.07.2014  14:26

2014年度高考录取工作已进入尾声,但近日曝光的辽宁、河南两省高考体育加分造假事件,将“高考加分政策”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了近五年媒体曝光的高考加分舞弊案件后发现,体育加分舞弊案占到八成。相关专家也指出,高考体育加分造假最为猖獗,“行政主导”因素是根源所在。

为什么体育加分造假最猖獗?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2009年-2014年媒体曝光的涉及高考加分负面案件共有15起。而其中,12起涉及高考体育加分,占到80%。

并且,此类“高考加分腐败”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东中西部均有发生。

其中四川省“独占”两起:分别为2010年中学生游泳锦标赛被疑“加分卖奖”事件,和2012年四川绵阳高价买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事件。

上述事件直接影响了该省此后的高考考生。2013年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微博明确表示,“不认”四川省高考体育加分,加分考生在开学后,都需进行资格复审。而对其他省市,则没有这一程序。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高考体育加分的政策规定由来已久。从1983年开始,国家就有政策规定对高中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上提一个分数段投档。1986年,国家教委又规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降低20分投档。

这些政策的出台,初衷在于选拔各方面均衡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但近年来频出的体育加分造假丑闻,却暴露了政策的一些漏洞。

为什么体育加分造假最为猖獗?

这个很好理解。”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因为像各种学科竞赛的获奖数量,是有限的。而体育方面的竞赛,项目多,还有团体、个人等奖项,取得加分的空间大。2010年全国曾清理高考加分,目前体育是8+2的形式,但其实,依然有很多项目保留下来。”

所谓“8+2”就是:8个全国统一规定认定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加两个本省自选项目(网球、举重)。

山东莒县高考辅导培训办公室副主任邴绍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体育加分成为造假“重灾区”,有四个方面原因:“第一,考生通过体育加分,在复查阶段容易找到理由搪塞。第二,复查机制尚不健全。第三,各高中之间由于相互竞争,一定程度上也积极推动体育成绩造假。第四,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高考成绩也可以作为当地官员的一项政绩。

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权钱交易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近五年,媒体曝光的涉及高考加分负面案件,有三个较为突出的共性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它们的申请资格与发放过程均未公开,给“暗箱操作”提供了极大空间。公众只能从公示的名单中,获知加分情况。

比如,国家对二级运动员的审核有明确规定:二级运动员加分前,需要有关学校出具证明,并且在校内公示,还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证书等,最后有关单位还需要复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熊丙奇认为,最大的制度性问题在于,“主要环节都是由行政部门来操作的”。“那么,谁来监督?像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本身就是某种‘利益共同体’,这种情况下,不是更容易出现权钱交易吗?

他还认为,仅就体育加分公示这一项,很多地方部门也落实得“太不全面”。“国家规定: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测试成绩等等很多项,但就今年被曝光的辽宁省的公示来看,仅仅公示了5项内容,连性别都没有公示,也就缺乏对公示进行监督、追查的部门。

邴绍明也指出,高考体育加分信息在公示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没有考虑到现实情况”。

他举了个例子:“比如在乡镇中学,公示文件发布在网上,但村镇的上网人群是少数,看到的人就非常有限。”邴绍明还透露,也有的地方部门没有把公示文件贴在显眼的位置,导致公示“形同虚设”。

体育高考加分舞弊的“窝案”和“优等生现象

近五年高考体育加分负面案件的第二个特点,是此类加分舞弊的“窝案”现象。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在曝光案例中,涉案人数为两位数的有11起。例如2010年厦门马拉松比赛,就出现了群体舞弊现象,只为获得高考加分。

其中,有5起大规模集中于高中学校。例如,2014年河南省高考享受体育二级运动员以上政策加分的有738人,漯河高级中学居然有74人,占了河南全省此项加分总人数将近10%的比例。

第三个特点是,此类加分舞弊事件中,当事人里的“优等生”频现。

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相关负面事件的当事人情况发现,高考体育加分舞弊并不是成绩“拖后腿”的学生的专利,其中不乏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比如据《京华时报》报道,2014年,辽宁省本溪中学共获得87个体育加分名额,其中来自该校“奥甲班”的学生有22名。据《法制晚报》报道,2011年,鄂尔多斯高考状元体育造假加分。2010年本报曾报道,河南焦作一中5名北大录取学生中,有4名都是体育加分生。

这些足以高分上榜的学生,为什么还要参与加分造假呢?

熊丙奇认为,这反映的正是“地方利益”和“政绩工程”问题。“有更多的学生进入名校,比如清华、北大,就都成了当地的政绩工程。

针对近期辽宁、河南高考体优生造假一事,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造假一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但是辽宁省相关部门已经表态,称涉案学生如放弃加分,即可正常录取。

专家认为,由于加分造假的性质与高考考试作弊类似,对学生最严厉的处罚应是取消其高考成绩或者入学资格。而追责,也不应仅止于学生和校方。

什么叫‘零容忍’?‘零容忍’应该先去追究辽宁省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目前的调查方式是错误的。高考体育加分舞弊屡禁不止,其实主要是行政主导的结果。”熊丙奇最后说。(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高培蕾 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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