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我们在行动——记省委办公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27.04.201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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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激励人们崇德向善,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党员干部要走在前列,发挥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省委“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省委办公厅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由厅主要领导亲自点题,采取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全厅300余名在职党员利用双休日时间,开展“亮身份、树形象、比奉献”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着力构建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新机制。省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要求省委办公厅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要带好头、做榜样。

3月6日,省委办公厅组织召开在职党员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会。省委副秘书长翟明同志作动员讲话,并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共识,规范服务要求,严明服务纪律,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服务社会、改进作风、锤炼意志的重要平台。3月7日,正式启动了在职党员到豫章路、二经路与阳明路交叉的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者手拿“党员志愿者”小红旗、头戴“党员志愿者”小红帽、统一佩戴“省委办公厅党员志愿者”胸牌,精神饱满、举止端庄,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出行、劝导行人不闯红灯、维护交通及公共秩序,并帮助有需要的市民过马路、提供有关咨询服务等。各交叉路口车流、人流量大,加上修建地铁道路狭窄,交通情况比较复杂。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身先士卒、积极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安排好党员上岗服务,确保按时到岗,交接有序,把党员志愿服务落到实处,营造了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和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

开展志愿服务,没有“旁观者”。省委办公厅领导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当好志愿服务的“领头雁”。 4月13日下午4点,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伟东穿戴整齐志愿者装备,准时来到志愿服务点。他仔细询问了大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感受,并要求在注重自身安全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劝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提供交通咨询服务,为行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并希望路面执勤交警同志,对志愿者们在工作主动性、标准性上从严要求,及时指出不足,帮助志愿者们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利。随后,伟东同志到路口主动参与服务,按照交通信号灯不停地挥动小红旗劝导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嘴里不停地喊着“红灯,请停一下”“绿灯,请通行”“谢谢配合”,以实际行动给志愿者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志愿服务课。服务结束后,他强调要求全厅党员志愿者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在思想上树立志愿服务的意识,关键是要落实到行动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志愿者们的优质服务,感受到省委办公厅党员干部作风的变化。

截止目前,我厅已有10多名厅领导、300余名党员同志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既提高了志愿者自身素质,又展示了单位良好形象,也促进了文明交通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作出更大贡献。(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