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发通知 中秋国庆严禁用隐蔽手段公款消费

08.09.2015  13:27

  中共北京市纪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级单位在中秋国庆期间坚持“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滥发奖金和实物,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等。

  重申“十个严禁

  《通知》表示,中央纪委每逢重要节点,都释放执纪必严的强有力信号,表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

  《通知》表示,在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之际,为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进一步巩固改进作风成果,重申“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

   顶风违纪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发挥表率作用,引导社会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的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方式】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bjsupervision.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九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00161。

  ■ “十个严禁

  ●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