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街道原副主任受贿 纪委组织120官员听审
尚奋荣曾是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副主任,分管街道下属的一个房产开发公司。为了拿到这家公司的房产项目,很多建筑公司的老板都想和他搞好关系。2007年至2011年间,两家建筑公司先后“打点”给了他97万元。昨天,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尚奋荣受贿一案。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庭审现场,雨花台区纪委组织了120名干部到庭旁听,让他们接受廉政教育。一位认识尚奋荣的干部听完庭审后称,“看着自己认识的人戴着手铐,切身感受庭审,让人很是感慨。”
庭审现场
分管下属房地产公司,5年受贿97万
尚奋荣今年46岁,2006年6月至2011年底,他任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副主任,分管城管和物业,同时分管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翔”)和南京凤翔物业公司。凤翔公司是板桥街道下属的集体企业,主要管理辖区内小产权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验收和交付等。
板桥有一家建筑公司,尚奋荣到任后,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上门拜访,送给他4万元现金,希望以后凤翔有项目,他们能够得到尚奋荣的支持。
2007年下半年,桥街街道有一个新建中心村的项目,张某得知后找到尚奋荣。在尚奋荣的推荐下,张某拿下了这个工程。
2008年春节前,张某打电话让尚奋荣到他的办公室去坐坐,两人聊了一会,尚奋荣要走,张某拿出一个纸袋子,送到了尚奋荣的车上。后来,尚奋荣打开袋子一看,里面一沓沓的百元大钞,总共20万元。
此后,每次凤翔有项目,张某都会找尚奋荣帮忙,事后送上10万或20万元的现金,感谢他的照顾。
2009年春节前后,尚奋荣买房,手头有点紧,张某给了他20万元。当年9月,尚奋荣结婚,又收到张某的10万元“礼金”。
就这样,从2007年到2010年,尚奋荣总共从张某处收到84万元。其中80万是他亲自从张某那拿回去的。
除了张某公司外,另有一家建筑公司为了得到尚奋荣的“照顾”,每年春节和中秋节,都给他送“过节费”。到2011年,他总共拿到13万。
听说别人出事,他赶紧退了55万
尚奋荣说,最初张某给他送钱,他其实不想收,但他觉得自己当时刚去板桥街道任职,人生地不熟,得知张某和领导关系好,为了开展工作方便,他就把钱收下了。
2010年下半年,听说铁心桥街道一位副主任“出事”了,尚奋荣有些担心。此外他还听说,张某在外说他坏话。于是,当年12月,他凑足55万元,要还给张某。
这55万元是怎么算的?他解释,2008年春节前收的20万元,是张某资助他买房的,自己结婚时收的10万元,是喜礼,这些都是出于人情。这些扣除后,余下54万元,他加了点利息,凑足55万,还给了张某。
对于这个金额,张某也没说什么,就给他打了收条。因此,尚奋荣认为,自己扣除的那30万,可以打打“擦边球”,“大家都不说就算过去了。”
不过,他也表示,以自己和张某的交情,还没到结婚送10万元“礼金”的份上。因此他知道,这些钱,多少也有些“打点”的意思,感谢他在工程项目上对张某的关照。
他哭着说对不起领导和家人
2014年纪委调查其他案件时,尚奋荣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情。昨天上午,尚奋荣受贿一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认为,尚奋荣受贿97万元,金额巨大,但他主动退赃,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另外,他还揭发检举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属于立功。综合以上几点,检方建议量刑5到6年。
在庭上,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以及自己的犯罪事实,尚奋荣表示认可,只不过在具体的金额上,他希望法庭再调查确认。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他已经退还的55万元,是否算作赃款,还有待商榷。
另外,律师表示,在凤翔招投标的事情上,尚奋荣说话并不起决定作用,所以他以权谋私程度相对轻些。不过,检方认为,这并不能说明他在招投标过程中不起重要作用。
在最后陈述阶段,尚奋荣说,事情弄成现在这样,都是自己没有坚持原则。为此,他心情很沉重,也很痛苦,对不起领导和家庭。他表示,自己犯的错误,只有通过接受法律的审判来弥补,但看在自己认罪态度好的份上,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理。
说这段话时,他声音哽咽,停顿了几次。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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