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政府出台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20.09.2016  21:21

  日前,南城县人民政府采纳县审计局意见,出台了《南城县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该县审计局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涉农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沉淀情况较多、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统筹力度不够、使用范围未明确界定,涉农项目资金存在交叉、重复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根据审计建议,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委会,将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列入了研究议题,结合实际,出台了《南城县整合涉农管理办法》。办法对涉农资金整合对象、范围、使用管理权限、项目申报程序、审批审核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强调,涉农资金要在自项目下达之日起2年之内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对未能按时按规定使用的项目资金,由财政统筹提出新的项目计划,及时拨入新的涉农项目统筹使用,并接受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南城县审计局  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