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细则防治大气污染 工地扬尘污染将纳入企业信用

26.06.2014  09:44

    6月25日,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昌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根据《细则》,在2014年底前,各地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据悉,《细则》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有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其中湾里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他各县区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今年力争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记者了解到,南昌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建设,切实落实气源,有序实施“煤改气”项目。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同时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和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其中到2015年1月1日前,力争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南昌同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南昌还分批对市区195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污染设施实施强制性改造、淘汰和拆除等措施。适时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到2017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作为招投标依据

    南昌还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建立扬尘控制责任体系。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应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土方及散装物料应进行覆盖,运输车辆应清洗洁净驶出工地。在2014年底前,各地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2017年基本淘汰市内黄标车

    南昌还将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采取拟定禁行区域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到2014年,南昌市实施黄标车限行区域在2013年基础上扩大100%,力争达到建成区面积50%以上,并逐步在南昌县、新建县等县级中心城区推行。此外,到2015年,完成全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细颗粒物监测点建设。(来源: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