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因停车纠纷打伤人 男子赔了12万还要坐牢
11.03.2015 12:56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男子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引发斗殴,结果赔了12万还要坐牢,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
2014年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许,叶先生夫妇两人与王某夫妇因为停车原因在南昌市某超市门口发生纠纷,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王某将叶某打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叶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另查明,叶某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后叶某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同时收到赔偿款12万元,并对表示了谅解,同时撤回了对民事部分的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的家属支付了赔偿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吴云、张涛 记者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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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