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万仁辉)在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南昌市将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4月20日,记者获悉,近日召开的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南昌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年年底前,该《办法》有望正式实施,试点范围为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以及安义县。
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南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快速增加。来自南昌市农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该市农民合作社数量为3749个,家庭农场共有7533个,土地流转面积达98.39万亩。
然而,因缺乏发展资金,越来越多的农业经营主体无法增加农业投入,从而陷入发展瓶颈。20日,南昌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小额信贷等扶持性贷款规模较小,往往无法满足资金需求,而农业抵押融资申请手续复杂、交易成本高。同时,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目前也只能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担保,不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基于以上考虑,为破解农村金融“瓶颈”,《办法》出台。“近几年,浙江、湖北、江苏、四川等地都开始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融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根据《办法》,借款人须持有由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江西省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且其农村土地经营权须在流转有效期内。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用于抵押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的70%。借款人所借贷款仅限用于该宗土地生产经营需要的各种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办法》提出,试点范围为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鼓励其他涉农地区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由市、县财政按1∶2比例筹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存入合作金融机构,并以县为单位独立运作。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0.3亿元,撬动银行贷款规模3亿元以上。其中,市财政0.1亿元,4个试点县财政0.2亿元,并以其出资额对该县贷款风险承担补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南昌市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大半,今年底可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取得‘两证’的借款人就可陆续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南昌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相关负责人称,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此前也已在南昌启动,《办法》的出台因此有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