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档案条例》立法调研启动

11.02.2015  16:39
  

南昌市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刚一列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2015年2月10日,南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周国繁一行四人不顾年关的工作繁忙,来到市档案局调研《条例》立法工作。市档案局局长徐迎晨接待并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以及必要性、可行性。

周国繁强调,制定《条例》,既要体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的文件精神,又要体现南昌市的地方特色,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促进依法治档,推动南昌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徐迎晨认为,出台《条例》,主要是为了坚持并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法律保障力度。做好《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必须立足于当前全市档案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制定《条例》,要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的质量。

 

 

南昌市档案局 王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