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通报查处一批典型问题

01.07.2014  21:45

人民网南昌7月1日电(记者秦海峰)近日,南昌市部分县(区)和单位通报查处一批典型问题。

南昌县通报12起公务用车双休日未集中停放问题

1、县人社局:赣A53068;

2、县教体局:赣A22E68、赣AM0979、赣AM1816;

3、县民政局:赣A58933;

4、县农机局:赣AY0978;

5、县城建局:赣AOW067;

6、县林业局:赣A56369;

7、县民宗局:赣AY2362;

8、县文联:赣A02378;

9、县总工会:赣AM1656;

10、县水务局:赣A59839。

青云谱区通报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6月3日,青云谱区青云谱镇聘用司机熊斌私自驾车送其母等2人去购物。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熊斌及负有领导责任的青云谱镇党政办主任喻立新给予效能问责并通报批评处理,同时扣除熊斌1年的绩效奖金,并支付公车私用产生的油费。

东湖区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1、2014年6月5日上午,东湖区城管局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职工郭训荣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购物。根据《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训荣调离岗位,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处理;给予区城管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康军通报批评,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处理。以上2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

2、2014年6月5日上午,区文化局退休返聘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职工刘清萍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购物。根据《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清萍辞退,不得返聘处理;给予区文化局审批科负责人万程通报批评,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处理。

3、2014年6月5日上午,区财政局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章年华打瞌睡,工作人员李玮吃东西、玩手机。后经核实,章年华系长时间对着电脑屏幕,眼睛酸胀,短时间闭目养神,李玮系在泡水服药时查看手机上客户信息。鉴于以上两人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责成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并在全区对以上两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南昌市国资委对一国企公款旅游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经市国资委纪委研究决定,对市物资集团下属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公款旅游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据查,该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014年2月先后两次组织全体职工外出公款旅游。其中,2013年4月11日至17日组织职工及家属26人到成都峨眉山七日游,报销公款53140元;2014年2月26日至3月2日组织职工及家属26人到杭州普陀山、乌镇七日游,报销公款54845元。经市国资委纪委研究,决定对该公司公款旅游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总经理王仪华、党支部书记黄盛立案调查。

南昌工业控投集团查处2起“公车私用”案件

近日,南昌工业控投集团对群众举报的2起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2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其中1人还被免去行政职务。这2起问题是:

1、南昌工业控股色织管理处党员领导干部郭洪达,在行使司机职责期间,多次将单位公务用车给其儿子用于上下班和办私事,违反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规定,经集团研究决定给予郭洪达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化工机械厂工作组返聘党员领导干部卢树恬,在任职期间,未按市委市政府及集团公司关于“公车双休日集中停放、节假日封存”的规定,将工作组借用的车辆在双休日进行集中停放和封存,而是给其小儿子使用并开回家,且从事一些休闲娱乐活动,违反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规定,经集团研究决定给予卢树恬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其担任的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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