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摩的司机加钱遭拒强奸女乘客 获刑四年

21.05.2014  13:03

  【摘要】 2013年9月5日23时许,龚某骑摩托车搭载被害人万某前往南昌红谷滩新区一小区,到达小区后,龚某认为该小区比万某之前说的距离远,遂要求加钱,万某拒绝,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龚某驾车强行将万某带至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旁的草地,以万某欺骗其为由,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原标题:南昌:一摩的司机加钱遭拒强奸女乘客获刑4年

  摩的司机搭载女乘客达到目的地后,认为比之前说的目的地远,遂要求加钱,女乘客拒绝后男子竟将其强奸。5月20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龚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3年9月5日23时许,龚某骑摩托车搭载被害人万某前往南昌红谷滩新区一小区,到达小区后,龚某认为该小区比万某之前说的距离远,遂要求加钱,万某拒绝,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龚某驾车强行将万某带至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旁的草地,以万某欺骗其为由,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龚某于2013年10月27日10时许在南昌火车站被民警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从案发现场提取卫生纸上的精子,经鉴定为龚某所留。

[实习生:胡燕] 来源: 中国江西网 | 一键分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