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能源车补助开始申请 截止时间为明年1月15日

17.11.2015  09:15

2014年未申请的可补报

    南昌市是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南昌市开始受理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请,包括车辆购置补助、充电设施建设补助、产品开发补助和省外销售补助,2014年未及时申请的可以补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

    据了解,车辆购置补助支持对象为南昌市辖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除国家及省、市全部补助后的价款支付。产品销售后,由生产企业或指定销售单位向所属领域的责任部门提交补助申请。

    按照规定,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符合《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所购置车辆已纳入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并经责任部门批准、备案;所购车辆的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限。

    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支持对象为本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管理单位。值得注意的是,充电设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才能申请补助。(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