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花博园项目房屋征收启动

01.09.2015  12:52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阳光乳业周边地块(含规划路)属于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配套工程用地。8月31日,记者了解到,经初步调查摸底,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2.68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258户。

  目前,花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令”已经下达。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正式出台。由被征收户门“票选”出来的两家房屋评估机构也公布评估价格,根据征收补偿价“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价格被最终认定,最高价为6968元;最低价为6447元。

  据悉,花博园项目——南昌市青云谱区阳光乳业周边地块(含规划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止。搬迁期限为: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天内。根据方案,在9月26日(含)前完成签约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户所获得的奖励最高。

  南昌常住户口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南昌城区无其他房屋的,补足36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补偿。

  征收私房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可选择实行就地就近产权调换,按照“征一还一,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安置房地点:朱桥花园安置小区。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交房顺序领取选房序号。

  据介绍,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标准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5年10月16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6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为鼓励被征收人相互促进、相互帮助,对整栋提前搬迁的,设立整栋提前搬迁奖。

  此外,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免征部分契税时间自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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