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7瓶危险品乘车被发现 群众举报获警方重奖

18.08.2015  15:29
原标题:男子携7瓶危险品乘车被发现 群众举报获警方重奖

没想到我小小的举动,竟然制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大祸’!”8月12日下午,市民刘女士高兴地从市公安局反恐总队民警手中接过了装有8000元奖金的信封。刘女士因为积极向警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获得了现金奖励。

进入暑期,北京各大长途汽车站都迎来了客流高峰。7月27日下午,北郊长途汽车站内人头攒动,刘女士随着人流快步走入进站大厅。突然,身旁的一名年轻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男子满头大汗地站在安检通道外,身上背着一个大行李包,手中还拎着一个大纸箱子,迟迟不肯走进大厅,神情也显得很焦虑,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刘女士走上前,想询问男子需不需要帮助,可还没等开口,男子就拎起箱子要往外走。此时,公交总队北土城站派出所民警正在大厅内巡逻,刘女士立即将可疑情况向民警反映。

民警随即拦住该男子,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开展检查。纸箱被打开后,民警发现箱子里整齐排列着7个白色塑料瓶,上面都贴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警示标签。经初步了解,塑料瓶内装着危险物质硝酸铵,每瓶约500克。民警立即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男子许某某23岁,本要将这些硝酸铵安全运抵位于河北的一处实验室,但为了图省事、图便宜,他竟然冒险携带着3.5公斤的危险品乘坐长途车。许某某明知硝酸铵是制作炸药的主要成分,却不顾公众的安全,将危险品带入公共场所。目前,许某某因非法携带危险品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经警方评定,刘女士举报的线索属于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三级线索”,警方决定向刘女士发放奖金8000元。警方对刘女士积极发现、举报可疑线索表示感谢,呼吁更多的群众主动发现、举报身边的涉恐涉暴可疑情况和线索,与警方一道维护首都社会的平安稳定。

同时,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携带、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务必要了解掌握正确的运输方式和途径,并主动向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报备。

据了解,2014年3月1日,市公安局正式实施《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北京警方通过向举报线索的群众发放奖金的形式,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反恐防恐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反恐防恐意识。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

群众发现可疑线索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进行举报: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二是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功能举报,三是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四是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对经核实有价值的涉恐涉暴情况、线索,北京警方将按照“重奖、快奖、多奖”的原则对举报群众进行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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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线索奖金不低于4万元

对群众举报且被北京市公安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

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4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不高于3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孙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