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昌县、星子县待命名“江西省卫生县城”的公示

16.12.2013  13:26

  2013年12月10-13日,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都昌县、星子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都昌县、星子县充分认识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推动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基本达到了《江西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根据《江西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都昌县、星子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3年12月27  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6号省卫生厅爱卫办

  邮编:330046

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