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10.10.2017  14:01
  •   2017年9月20日,省司法厅会同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省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一带一路”统领的新一轮对外开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法律服务人才国际化步伐,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等作出部署。

      这是我省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三部一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服务我省“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涉外法律服务的制度和机制基本健全,全面建成一支较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多支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团队、一批较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省际乃至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实施意见》强调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七项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服务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二是为“一带一路”、赣江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三是积极服务企业国际投融资。四是我省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与外国企业和公民“引进来”提供法律服务。五是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六是为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七是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六项主要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团队和机构建设。三是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四是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五是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六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培训。

      《实施意见》要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经费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推介。

      《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西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系统性、指导性文件,将进一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江西对外开放新格局,服务高水平推进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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