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发电公司召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29.01.2015  13:37

为构建企业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1月28日,贵溪发电公司召开了以该公司工会主席李河水为首席的职工方代表与以总经理钟定辉为首席的行政方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的(2015年---2018年)《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平等协商、审议通过、签字、登记、公布实施等程序。为了做好该公司2015—2018年新的《集体合同》修订工作,该公司工会做了大量工作,广泛征求职工和相关部门意见,并与行政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和协商,由该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安监部、发电车间等部门对(2015年---2018年)《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了初步修改,形成了该协商文本草案。

会上,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十章66项条款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四章36项条款等内容进行了平等协商。协商过程中,双方代表从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对《集体合同》逐条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劳动报酬、职工休假、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与奖惩、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等重要章节内容进行广泛深入地讨论协商,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协商和修改,并就修改后的文本草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2015年---2018年)《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据悉,修订后新的(2015年---2018年)《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于本年度的八届三次职代会上经最终表决后签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