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成功争取国家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10亿元

12.07.2016  10:09

  2016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新干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不超过10亿元,其中6亿元用于新干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利率,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售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售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债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国家批复文件下达后12个月内开始发行。

  据了解,新干县成功争取国家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实现了吉安市县级发行企业债零的突破,是吉安市企业债发行唯一的县,发行债券金额为全省第三(排九江瑞昌市、抚州临川区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