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心城区提高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40元

29.03.2014  12:09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康宽生、信息日报记者彭晓华报道:记者近日获悉,经吉安市政府批准,该市吉州区、青原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提标后的提补资金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

  据了解,吉安市此次提高中心城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根据省委、省政府2014年“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和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进行的。据悉,今年年初,该市民政部门对中心城区居民基本生活物质进行了市场调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

 

来源: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编辑: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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